安全生产实务Safe Production Practice

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

作者:安监护法 来源:互联网时间:2020-10-21

《安全生产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:

        (一)建立、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;

        (二)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
        (三)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;

        (四)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;

        (五)督促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,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;

        (六)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

        (七)及时、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。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